本人于2018年6月3日发布标题为:保利置业!欺诈销售!还我血汗钱!的投诉,并于2018年6月7日收到吴中区住建局的答复,现对答复中的疑点,请吴中区住建局给予解释!答复中第2条: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第十条、其他约定第5点相关约定: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充分了解并知悉该物业所在整栋房屋在建筑规划设计上的特点及各单元的专用空间。买受人同意各单元专用空间为各单元业主专有使用,买受人彼此尊重并接受对公共部位的就近利用。请问吴中区住建局,这句话是否就能说明一楼的业主可以合理利用花园?顶楼业主可以合理利用露台?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据核实,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一楼业主代表、非一楼业主代表就该项目“院子”事项组织了多轮协商及沟通。目前非一楼业主代表提出了可接受的围合方案,物业将于本周就该方案征询一楼各户业主意见。2、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相关内容,请咨询开发公司,如出现纠纷,请根据合同正文第41条执行。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与法律相悖的霸王合同条款不成立。
每户的阳台和露台均按规定折比计入该户面积,不管是附赠了50%还是100%,为该户私有。
顶楼如果霸占天台私用,才是和底楼圈地一样的违法行为。
建筑规划要备案的,和合同里的这句话不矛盾。尊重合同,尊重建筑规划。
规划里没有院子,合同里就不包括院子
那请问哪个别墅楼盘规划有院子了但是实际又没有院子了你去找找没有院子的别墅苏州有没有假如有是不是都违规了是不是都要拆了
买一楼合理使用院子买顶楼合理使用露台中国百姓买楼的约定俗成人心所向!民间通用政府支持所有现成小区的现状就代表了这个规则。政府绝对不会拆除已经合理使用的一楼院子顶楼露台!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据核实,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一楼业主代表、非一楼业主代表就该项目“院子”事项组织了多轮协商及沟通。目前非一楼业主代表提出了可接受的围合方案,物业将于本周就该方案征询一楼各户业主意见。2、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相关内容,请咨询开发公司,如出现纠纷,请根据合同正文第41条执行。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8-6-20 10:4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