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公司要从吴中区搬迁到金阊新城,有的员工觉得远,不想做了可以得到赔偿吗,如果有的员工要去做,可以得到补贴吗。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咨询人:
您好,搬迁并非法定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当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致使劳动合同解除时,才可能涉及经济补偿的问题。如企业搬迁在合理的范围内,或企业有提供交通便利条件及交通补贴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则不存在经济补偿。针对您所咨询的问题,由于信息有限、具体情况不明,对于是否存在经济补偿,无法作出明确判断。建议您可向当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时反映、由其先行介入调查了解情况。 如您需进一步咨询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劳动纠纷相关处理事宜,可致电吴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65636650、66353381。
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2-21 19: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