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教育局于2018.6.1发布文件: 关于对昆承中学教师徐xx违规从事有偿补课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上述文件对昆承中学教师徐xx违规从事有偿补课作出严厉处分:师德考核不合格,记过处分,全市通报批评,调离昆承中学,作出深刻检查,每学期对自己师德行为上报市教育局,取消其学科带头人称号,影响教师资格认证。
这个通报非常及时,希望能发挥作用。
提出一个看法,城区几个热点中学教师有偿补课很普遍,其中有一个原因,因市教育局曾有过明确规定:可以对亲朋好友的不超过三人的孩子有偿家教。为此,咨询市教育局,上述规定有否取消?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628216”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教育局核查,现答复如下:2013年2月教育局出台《常熟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与以德治教相结合,2013年6月教育局出台《常熟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补充规定》。该文件明确,教师给亲友无偿辅导需严格履行本人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公示备案等程序,严格遵守无偿、限制人、时数等规定。该文件出台在进一步提高我市教师队伍师德规范建设水平的同时,实事求是维护教师及其亲友的合法权益,社会效果明显。故您关于上述相关的规定表述“因市教育局曾有过明确规定:可以对亲朋好友的不超过三人的孩子有偿家教”,是误会了。感谢您的关注。
对亲朋好友的孩子还要报酬???????
禁止家教后,对学生,对家长的要求高了,在老师相同的教学下,学习成绩完全靠学生自己以及家长了。最怕常熟禁了,外地不禁或敷衍禁,苏南禁了苏北不禁或敷衍禁,江苏禁了外省不禁或敷衍禁,那吃亏的就是孩子,就是家长,还有教育局,因为升学率下降。
我从来不相信家教,那是来忽悠人的,还增加孩子的压力,占用孩子的休息时间,我也没请过家教,我的孩子也考上了本科。
关注一下。。。
苏州的高考升学率省内排名大家可以了解下嘛
各种培训班发财了,都是治标不治本
处理太轻了、一经发现应该终身取消教师资格证
市教育局以前的确有不超过三人的孩子有偿家教。如果是无偿家教,那规定只能三个人就完全没有必要了,做公益事情应该多多益善。
以前市教育局的规定实际上放纵了家教的泛滥,当然市教育局有升学率的考虑。
市教育局以前的确有不超过三人的孩子有偿家教。如果是无偿家教,那规定只能三个人就完全没有必要了,无偿家教是做好事,难道做好事市教育局也要限制孩子人数?
禁止一切补课是一把双刃剑,必须认真考虑,否则家长及孩子会有苦果吃。
“628216”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教育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2013年2月教育局出台《常熟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与以德治教相结合,2013年6月教育局出台《常熟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补充规定》。该文件明确,教师给亲友无偿辅导需严格履行本人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公示备案等程序,严格遵守无偿、限制人、时数等规定。该文件出台在进一步提高我市教师队伍师德规范建设水平的同时,实事求是维护教师及其亲友的合法权益,社会效果明显。故您关于上述相关的规定表述“因市教育局曾有过明确规定:可以对亲朋好友的不超过三人的孩子有偿家教”,是误会了。
感谢您的关注。
很多老师都开班的,包括到机构更多,但教学效果很难说好不好的,和孩子也有关系
2013年市教育局规定-----------”教师对其亲友子女进行义务辅导、补习(不超过3人),需由教师先向学校报告,经学校登记、审核,不认定为有偿家教“。
为何义务辅导也要规定不超过3人?
常熟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试行稿)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苏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奖惩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中小学(含职教)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
第三条有偿家教是指教师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各类学科教学(含艺体类)为内容,进行课外辅导、补习并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有偿家教:
(一)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等场所进行各类课外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谋利的;
(二)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课从事各类学科教学(含艺体类)补习活动并从中谋利的;
(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有偿家教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并从中谋利的;
(四)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谋利的;
(五)其他按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家教的行为。
第四条教师对其亲友子女进行义务辅导、补习(不超过3人),需由教师先向学校报告,经学校登记、审核,不认定为有偿家教;公办校外教育机构经同意获聘的兼课教师任教,不认定为有偿家教。
第五条在学生自愿情况下,教师进行有偿家教的,由学校责令其改正,退回违规所得;经教育后仍不改的,教师当年的年终考核定为基本合格,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教师有暗示、动员甚至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或相互介绍有偿家教的,经查实,由学校责令其退回违规所得,并予以通报批评;教师当年的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五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教师进行有偿家教,经教育处理后屡教不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聘、调离岗位、待岗直至解聘处理。
第六条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与有偿家教的,除按第五条规定处理外,由学校给予降职或解聘职务处理。
常熟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除按第五条规定处理外,由市教育局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及待遇。
第七条学校因管理不力发生有偿家教引起举报投诉并经查实的,取消学校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查实举报投诉有偿家教三起以上(含三起)的,学校当年度发展性评估降一等第;教师有偿家教现象泛滥,学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在上述两项处分的基础上,再由教育局对学校领导班子实行诫勉谈话,并按有关规定给予校长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建立监督机制。市教育局聘请社区、媒体监督员,设立有偿家教投诉和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52707135、52774095、52221662、52220096。举报邮箱1641088902@qq.com。同时,学校也须聘请相关社区、居委会人员作为监督员,并公布本校的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上述第四条有明显问题,既然是义务辅导、补习,怎么还要认定不是有偿家教?
2018-6-6 19:3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