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xmf6396037 于 2018-1-18 00:07 编辑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社会餐饮承包经营的高校食堂不得转包或内部分包,而苏州兆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所承包的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石湖校区的b食堂采用营业额提点的方式转包给个人,由于餐饮公司提点的数额过高,导致食堂的菜价上涨,背离了学生食堂的公益性原则,加重了学生的家庭负担,一些学生不得不在校外叫价格相对便宜的外卖。
本人于2017年10月16日应聘为苏州兆宇餐饮有限公司卫校b食堂现场经理一职,后根据公司要求转下了b食堂二楼原盖浇饭作业组,本着做良心餐饮,放心餐饮的原则,经营期间率先使用非转基因食用油,降低了菜价,无奈由于公司提点过高,职工的工资没有保障,跟公司申请辞职却要扣我的押金两万元,并且经营期间营业款至今未支付。本人多次向学校反映兆宇公司的违规行为,但学校一直不予采信,说你们公司内部的事情自己去协商解决。
2018年1月17日下午,部分作业组去苏州兆宇公司协商却遭到公司法人喊来的七八个人的威胁恐吓,没收他们的手机,并在警察已经处警的情况下还叫嚣说不签字不给走人,此种行为与黑社会何异。
苏州兆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为何有这么大的底气,学校对兆宇餐饮服务公司的违规行为为何不处理,根据我与兆宇公司法人的通话录音,兆宇公司法人明确表示公司自开办以来,承包的几十家高校食堂一直都是这样操作的,是他的神通广大还是有强硬的后台?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是每个月加班加点,辛辛苦苦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b食堂工作却拿不到最起码的生活保障的劳动者。
希望相关部门能彻查此事,在如今和谐法制的社会环境下,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讨回一个公道!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xmf6396037同志:您好!经我们到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及苏州兆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苏州兆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与个窗口签订食堂划分管理协议书,投诉者与兆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是合同纠纷,属于经济纠纷,建议投诉者法院起诉,如投诉者认为与苏州兆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有劳动关系可先到区劳动仲裁院申请仲裁劳动关系,仲裁院认定为劳动关系,按劳动关系由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与投诉者联系告知应如何处理。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19 08:4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