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卓锦的业主陆续收到中新置地委托的车位销售中心邮件和电话。小区的车位配置比例只有1:0.7,这样的比例国家允许吗?另外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2条,车位出售只能一户一个车位,如果一家买多个车位投资,国家是不允许的,也是违法法律行为。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社区联系物业处了解,在2013年苏州市小区建筑规范条例规定的小区车位最低比例1:0.8,根据核实,小区车位总数满足1:1配比。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中“建设单位办理商品房房屋预销售登记后出售或者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明示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拟出售车位、车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出售价格。拟出售车位、车库数量少于本区域要求购买车位、车库业主的房屋套数时,应当通过抽签等公平方式确定,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或者车库。”规定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或者车库的前提是拟销售的车位、车库数量少于区域内要求购买车位、车库的业主的房屋套数,但目前按照小区的车位销售状况,有一部分业主无意购买小区车位,小区目前的车位数量是富足的,供大于求,因此我方认为在充分告知并保障未购业主优先购买权的基础上,可对真正有需求的业主出售相关富余车位。感谢关注!
2017-8-20 1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