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10000号来电,称为回馈老用户,升级套餐服务,重点是流量和通话费增加,费用增加为139元/月,前10个月返还30元,到期后如不愿使用可解除。我表示认可。 次日查看电信官网,发现生成了一份电子协议,套餐变成了“嗨无限”20兆宽带(2015年就升级为100兆),遂电话10000号反映。
20日10000号来电称:无需关注页面协议显示的套餐,对于老用户网速不会降低。该信息内网可见(用户看不到的)。并称可以加微信后拍照传给我,也可以按我的要求出具手写的合同并加盖公章寄给我,但事后再无音讯。 今日再次查看网页,发现我的名下又生成了一份电子协议,最后的付费信息显示实付50元。试图联系10000号,只要是选择投诉键都是“坐席全忙”。 投诉:既然协议是不算数的,哪干嘛要制作电子协议? 未与用户联系确认就能单方制作包含收费内容的协议了吗? 我的宽带账号 szaj51364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走走看看2012”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答复如下:接此投诉后,电信公司已与该用户联系沟通,用户办理升级套餐后看到的20兆宽带是标准资费,但老用户之前享受的网龄提速到100m是不变的。另外对于用户反映的扣费50元是在11月29日帮用户主卡13382111971点标记先充值了50元出账后再扣回50元,因用户登录的是宽带号,故没查到充值50元的记录,用户对此无异议表示抽空会再登录网厅查看具体资费,已留联系电话给用户。
2017-12-5 10: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