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12月电信给我打个电话,我在特定的环境中接听电话,出于礼貌说声好的,再见,电信就随意的帮我办理了\"百号挂断信息\"业务,到17年5月才发现,扣我每月10元。我非常质疑电信此类行为合法合理吗?口头协议有效吗?电信公司有没有考虑对方在特定环境中和特定人群接电话(例如限制行为人或未成年人),难道一个推销电话就能随意给人办理业务。同时在16年5月已经发生此类业务事件,我就质疑并和10000号提议,电话只能介绍业务,办理业务需当事人去营业厅签订协议或回复个短信才有效,他们说能接受改之,为什么还是一而三的发生类似事件,相信有好多消费者有此类事件的发生。
苏州电信公司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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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19 14: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