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中区金庭镇政府,吴中区城建局,吴中区规划局各位领导你们好,<br>
金庭镇林屋村前堡二组张**家,超高,超面积违章建筑,现二层已建好,听说要建三层半,政府审批是面积100平方,高度6.8米,希望各位领导可以出面管管这种违章建筑,杜绝此类超高超面积违章建筑发生。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 经查张勤元于2016年10月10日经区政府审批获得原地翻建许可证,建房相关手续齐全。目前三层在建,按照本镇的建房管理办法建造三层为避免影响采光必须取得三层四邻意见方可建造,该建房户已取得四邻签字认可同意其建造三层。 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吴中区金庭镇
2017-3-16 18:4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