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6月16日投诉高新区山河佳苑多层楼顶业主不顾楼房安全,私自在公共楼顶再现浇造建一层,有的顶楼业主开始搭建二层,严重侵其他业主利益问题,近期收到极其可笑的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据市政府“四大整治、四大提升”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的精神,枫桥城管中队在枫桥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遵从“政府引导、居民自治”的原则,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拆除一批”的要求,对不侵犯公共用地、不影响他人安全、不侵犯他人利益的翻修建,根据小区业主自治意见,予以规范监督。 据了解,山河佳苑因工程质量原因,较多房屋存在屋顶漏水、墙体渗水等现象。山河佳苑物业管理处针对业主强烈反映的上述情况,提出了“平改坡” 筑漏方案,经公示后无反对意见。物业管理处据公示方案,要求业主提供漏水照片、相邻业主意见征询书、平改坡图纸和安全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方案报新港物业总公司确认、备案。 【枫桥街道】
我想问一下,有关部门是否实地调查过,小区内哪有什么“平改坡",全是现浇的层高不低于3米的楼房,而且建上去的也是平顶,而且还有建二层的,造成的后果一是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利益,因为公共楼顶属于公摊面积,二是严重影响后排业主采光,三是严重影响房屋的承重,存在安全隐患,这难道不属于侵犯公共用地、影响他人安全、侵犯他人利益的翻修建????? 政府对老百姓反映问题不是及时给个答复就算是勤政为民,我们需要的是要个实实在在为民办事的政府,不要以为我们反映的问题都是小事情,不会影响到领导的政绩所以无所谓,其实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事情无大小,而且这件事也不是我个人的事情,关乎我们山河佳苑广大业主的利益,望政府给我们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枫桥城管中队已派员会同物业至现场查看后,现答复如下:1、因墙面顶层渗水严重,影响居住,虽经过多次维修但仍未能解决问题,经向物业申请,前后左右邻居签字同意,并在小区公示一周无异议的情况下,可进行房屋筑漏;2、在原筑漏的屋顶搭建维修顶未经任何部门同意,现对这种行为第一时间制止,并要求业主立即停工,随即会同物业拆除,现场告知业主该行为对房屋结构安全及损害其他业主利益的危害性。今后将配合物业通过宣传教育、加强巡查,做好门岗装修人员及材料的管控。对于新增的违法建筑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对小区进行长效管理,加强执法力度等方式做好对违章建筑的管控工作,同时保障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枫桥街道】
大河山不大好搞啊,业主战斗力都比较强,光靠城管的话,两边的战斗力不是一个级别的!
是不好搞这几个小区都违建成什么样子了!
希望政府说到做到,大家拭目以待!如果办不到,只能越级上访去!
如果政府下决心办事,是没有办不成的事,如果哪天因违建造成死亡事故,立马整顿拆除!
2018-6-24 20: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