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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共区域楼道,物业不作为

2024-8-12 3:28:1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康佳花园14栋4单元,有人长期侵占楼道编制竹篮,编制的纸制品随意在楼道内堆放;
关键有个编篮子的也不是本单元住户;
物业不作为;街道的态度不管不用,反馈后直接回复:让去起诉!!如果引发火宅,是不是也是不管不问??
难道是因为拆迁安置房吗?安置房也是房,安置房就应该任意作为,哪个小区不住老人的,是不是住着老人就该随意侵占,随意想干嘛干嘛吗?
这些老人自己家里有房子车库不用,偏要侵占集体的公共区域,占用公共楼道的情况,物业负有管理责任,应当出面加以解决;
长江花园失火案,今天6/19青剑湖花园失火案,各式各样的失火案!!!
占用公共楼道本身就是侵占共同业主的利益。
共用位置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每个人都有义务来维护。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者,就要维修全体业主的利益。
但是现在物业漠不关心,熟视无睹,任由个别业主肆意妄为,明显的不负责任。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再次反映的情况,物业于2018年6月22日上午再次对乱堆放进行了清理。【枫桥街道】

2018-6-19 14: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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