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因95岁的外公身体不适,去市立医院本部帮他开点常备药,市立医院本部停车场已满,绕了两个圈终于在金狮巷的金狮桥堍找到一个计次收费停车场。停下车,有一个无工作服,无工作证的人来收取停车费。钱都掏了,居然没有发票给我。以为是收费员忘记给了,问他要,说是没有发票!当时我就说,如果不给发票,我要向12345投诉。他说你投诉好了,投诉是你的权利。一脸无所谓的样子!等我打完12345,他说你不缴费就别在我这停车,然后把我撵走了。
之后我多次与12345通话,12345也帮我找了物价局,物价局给我回复过,说该停车场所有权是私有,不在苏价服字2017年128号文件范围内。不给发票确实是不合法的。但是,给不给发票,归税务局管!
再次联系12345,这次给我回复的是税务局。然后税务局的回复让我开始怀疑人生,要么就是税务局的领导水平太高,要么就是我的智商太低,一半听懂了,一半没听懂。税务局给我的回复是:1,不给停车车主发票,确实不合法,有偷税漏税嫌疑;2,会安排相关分局进行查处;3,该停车场使用地块原本属于吴中集团,后来吴中集团把这块地卖给了绿地集团,由于所有权变更了,发票办不下来!给我这样答复之后然后一个多月了,音信全无了。
然后我说一下我听不明白的吧:①,吴中集团把地卖给绿地集团,难道走的是非法程序?手续合法齐全的话,为何停车场在税务局申领不到发票?②,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或者说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为何这个停车场能进行营业?就好比我开个饭店,卫生许可证都没办下来,饭店先开张了,可以吗?③,这个停车场所在位置也不偏僻,存在这些状况,是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这种情况真的不知道吗?你们不知道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们在其位不谋其政,玩忽职守?你们知道为啥一个多月都不去处理?我都实名投诉过的,你们是渎职吗?④,退一万步讲,这个停车场是交警队和街道,绿地集团等单位协调,为了缓解交通压力,方便市民的角度开办的,那么,手续也得齐全啊!
苏州市税务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azreal008”,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过我局核实,您所反映的金狮桥堍的停车场,目前其实际使用人并非土地使用权登记人,且并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由于此私人停车场的管理,需要土地实际所有权人、所在地街道、城管、工商等多部门配合治理,超出苏州市税务局单部门的职能范围。我局将积极与所在地街道、工商局等部门沟通协调。感谢您对苏州市税务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拨打税收服务热线12366。
要是我就给钱了事,几块钱的事情烦不过来啊,这种事情很多的,要么就别停车,要么就交钱,有些热门的地方交钱都没位置给你。
如果都那么想的话,我觉得我也可以去圈块地,然后收费了!还上什么班?大家都那么干了,社会还正常吗?
建议你好好去念念刘备临终教育阿斗的那十四个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不给发票是违法,但是你说的圈地,你有这个本事也可以这么干!
支持你圈地,快去圈
呵呵,我的意思你应该懂,没必要去计较这些事情,我花十块钱我停到车了,只有资源极度紧张的地方才会存在这种灰色交易,譬如各大园林门口,我更怕有钱还停不到车。至于善恶的问题,投诉是你的权利,管不管是政府的责任,并不矛盾,可能我心情不好也会去投诉
钱我也不是说不付,也就十块钱的事情,我都说了,我钱都掏给他了。但是,不给我发票,那么,一旦我的车在停车场里有剐蹭之类的问题,我又有什么证据?你说的停车难,当初确实规划上没有考虑车辆保有量会那么高,停车有那么困难。那么,无论是从你个人角度上来说,还是从政府层面上说,总得有人发现问题了,要提出来,让政府去重视它,让主管的部门去解决它,在一个合理的地方,在一个合法的前提下去建造一个停车场出来,方便市民的衣食住行,而不是一直葫芦里憋死人。我相信这个停车场,从某种可能性上来说,是有关部门为了方便群众停车,缓解交通压力等,和土地所有方协调的结果。但是就因为是协调的结果,有关部门在其中协调运作,更应该合理合法手续齐全,如果有关部门自己都不能遵纪守法,有什么脸面让老百姓也遵纪守法?就好比一个自己都酒驾的交警,能去执行公务去逮人家酒驾的司机吗?再从三观上讲,如果社会上有灰色的,违法的,甚至犯罪的事情,没有一个人敢于,或者说勇于站出来,说一句真话,实话,这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也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
金狮巷停车场的问题很多人都提过,但一直没有解决,关注一下
我支持你!!!!!!!
很有道理,期待更多的合法合规停车场解决停车难
很多的去医院的,这要顶起来的
2018-7-16 09: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