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70年10月出生,离退休还有34月,我在本单位合同到期是明年1月份,就签了3年合同,请问,公司可以不跟我续签劳动合同吗?我想继续干下去。我之前听说离退休不满5年的,公司不能辞退,是这样吗?谢谢!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限制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的解除不受上述四十二条的限制。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限制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此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2-14 19:4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