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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城管强拆阳光房的一些看法

2024-8-5 15:16:2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城管顾名思义是城市管理 应该正确引导 堵疏结合而不是一味的强拆 让很多市民将城管和流氓恶霸画上了等号
对于现在很多小区出现的新型透明材料搭建的阳光房 是不是多进行疏导 而不是一味的强调需要申请审批 这个流程复杂繁琐而且需要的材料又比较专业 市民根本就无法独自造成 是不是发挥街道的作用 由街道统一申请 多个城市已经在做类似的尝试 最近不是一直在说文明苏州嘛 政府机构是不是多做一些方便市民的举措 而不是一味的强拆 毕竟阳光房的出现也是代表了市民的一种需求 作为主管部门应该去引导而不是镇压


市市容市政管理局便民服务员
楼主您好,城管拆除违法建设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政府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至于阳光房的输导需要上级机关的法律授权许可。目前,我们已经向市人大提出相关的建议。但城市立法需要一个过程。我们也提倡小区自治。
2017-5-11 04: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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