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在昆山中茵世贸广场(百盛)屈臣氏店购买妮维雅护肤品,昨天发现买贵了,今天(元月1日)去退货,助理店长说非质量问题他们出门就不退货,如果质量问题需要第三方质检报告才处理……请他们把这个条款补写在发票上……他们又不写……为什么十九大过后还有这种不合理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呢?……请工商/消协确认一下真相……感谢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如下:我局高新区分局工作人员联系了中茵公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去屈臣氏了解了具体情况。屈臣氏的售货员表示有这么一回事。经调解,屈臣氏同意退货,并且已经通知了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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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超市和商场都能退货的,网上购物更是七天无理由退货啦!没想到昆山的屈臣氏这么霸道,出门就不给退。
以买贵了为由要求退货,有些强人所难了,如果人人都像楼主这样,随意退换货,商家还如何做生意?除非,商家有类似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及承诺,否则,顾客就不宜如此难为商家。
2018-1-1 20: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