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35.6056px]根据《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修订)》(苏教规﹝2017﹞6号印发)和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苏教民社〔2018〕6号),凡涉及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必须到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办办学许可证。其中办学场所的规定如下:办学场所不得为居民住宅、地下室、有安全隐患以及不适合办学的场所,非在用学校场地的办学场所必须有住建部门出具的可以用于教学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以及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合格证明[size=35.6056px]根据《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修订)》(苏教规﹝2017﹞6号印发)和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苏教民社〔2018〕6号),凡涉及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必须到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办办学许可证。其中办学场所的规定如下:办学场所不得为居民住宅、地下室、有安全隐患以及不适合办学的场所,非在用学校场地的办学场所必须有住建部门出具的可以用于教学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以及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合格证明
在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山湖湾南区内就有很多无证无照培训机构无任何许可,都有很大的消防隐患,苏州教育局红头文件已经明确规定:办学机构不得为住宅,而且还要消防大队出具的消防合格证明。
具体无证无照培训机构有消防隐患有:1幢104、204邻里教育、1幢103钢琴培训、1幢203无证培训、6幢103童趣亲子摄影、4幢102星格教育、2幢304卖窗帘、10幢105赛思福教育、10幢202培训机构、2幢2楼翔源教育,11幢培训机构、10幢101无证商店等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和其他无证商店(可能还有其他楼幢,物业都有登记)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请苏州消防大队一一取缔,不然这些消防安全隐患迟早要出事的
市消防支队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2018年6月29日,经新区消防大队监督员会同属地政府工作人员,对山湖湾居民楼内各类无证经营点进行告知并要求其限期搬离。接下来属地政府将安排复查,对拒绝整改的租户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2018-6-27 0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