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民卡(社会保障卡),在苏州12320微信预约挂号苏大理想眼科医院,微信显示挂号成功,但是,到医院取号的时候被告知:没有预约成功,太仓社保号卡在苏州小市范围内的医院不能使用,而且支付费用时必须先全额支付,再回太仓去找太仓市社保局咨询是否可以报销及咨询报销比例。请问,太仓社保卡是否可以在苏州小市范围内的医院使用,如果不能,到太仓社保局保险需要履行哪些手续?谢谢。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种田书生"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如下:太仓社保卡暂时不能直接在苏州医院划卡使用。按照《关于社会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管理的调整意见》(太人社医(2013)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一、符合转外就医标准的,由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科室副主任以上)的经治医师,开具《太仓市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审批表》后,经本院医政管理部门盖章同意,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社会医疗保险的规定报销。 二、参保人员未经转诊医院同意,自行前往医保市外指定医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医保规定待遇的90%;自行前往医保市外非指定非营利性医院(限三级)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医保规定待遇的80%;其余转外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报销提供如下材料:1.①社会保障卡,②本人和代理人身份证;2.①医疗费用发票原件,②门诊病历卡原件,③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④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⑤转诊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如有提供)。到医保中心或沙溪、浏河(每周二)、璜泾、浮桥、双凤(每周三)医保结报站就近办理报销手续。如再有疑问,建议向我局医保中心进行咨询,电话:53588995。
2017-4-3 09: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