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临湖镇的绿地博墅小区,物业收费其中有一项,公共能耗费每平方收1.2元。想问这多收的公共能耗费在吴中区物价局备案了吗?因为别的小区从来没有,收过公共能耗费。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收费问题收悉,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专门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处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项目代收代交费用收取行为的意见》(苏住建规[2011]14号)第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采用预付费方式向供电、供水企业买电、买水的物业管理项目,可以向业主预收一定数额的费用,住宅项目首次预收费用配有电梯的不超过500元/户,没有电梯的不超过300元/户。代收代交费用具体分摊办法,业主委员会已成立的,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可以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或其他约定的方式向业主合理分摊。此复。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吴中区发改局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收费问题收悉,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专门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处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项目代收代交费用收取行为的意见》(苏住建规[2011]14号)第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采用预付费方式向供电、供水企业买电、买水的物业管理项目,可以向业主预收一定数额的费用,住宅项目首次预收费用配有电梯的不超过500元/户,没有电梯的不超过300元/户。代收代交费用具体分摊办法,业主委员会已成立的,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可以按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或其他约定的方式向业主合理分摊。此复。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吴中区发改局
2018-5-31 23:2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