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在苏人员,有苏州居住证,在家中意外跌倒受伤。在苏就医后要回原籍报销医药费。因为是外伤,淮安医保局要求本人提供“意外伤害情况说明”。因本人早已退休,没有单位,需要居住地居委会盖章。而居住地居委会(浪花苑居委会)答复不盖,而淮安医保局答复没盖章不报销,从而进入死胡同。恳请政府能否协调一下盖章问题,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联系电话:13915537549。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应的情况浪花苑社区已知悉,因您属流动人员,社区无法了解到您的实际情况,根据规定社区无法为您盖章。感谢您的意见和建议。谢谢!胜浦街道
没有特权就是苦啊!希望你投诉有用啊!
这种应该投诉医保局啊,居委会24小时跟着你的么,还让居委会证明,某些部门明明就是官僚
什么事情都推给居委会!真以为居委会是万能的神了啊!
2018-7-18 1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