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城红树湾小区的业主,我于2017年12月17日向我小区物业公司投诉报修水管问题,至今已9天,物业公司完全不闻不问。其间我多次拨打该公司400电话催促其上门维修,客服人员均承诺立即办理,但一直无人问津。该公司不作为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且有违物业合同规定的义务。我要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公司的行为予以纠正并严肃处理。具体要求:一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定程序和法定期限受理,并对我进行受理告知。二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公司不作为的行为进行行政调查,并做出适当处理。三 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该公司立即上门服务。四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8条之规定,将此次投诉及处理情况记入该公司的信用档案并公示。五 依法处理并告知处理结果。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你好,社区已向物业沟通,督促他们尽快完成水管维修事宜。感谢关注!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情我们已关注,请方便的时候后台私信下您的具体地址(几幢几室),以便部门核实后回复。
第一,物业并未来解决问题。第二我发帖不仅仅要求物业履行义务,更要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法定义务包括受理,调查,处理,并将情况依法列入信用档案。到目前为止该行政部门没有通过任何形式与我联系和进行告知。该行政部门是否履行了其法定义务?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其法定义务,我将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
明明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帖子上却显示“已解决”,寒山闻钟就这样敷衍了事吗?
另外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寒山闻钟交给社区去处理是什么意思?
上次遇到问题,同样是报给社区,说已上门沟通解决。没有上门协调解决,搪塞我们,套路满满。
2017-12-26 11: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