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你们反映一个事:是太湖旅游度假区叶山岛上的叶山饭庄,饭庄是前任书记承包给他小舅子的,里面的财产当时全是集体的,到现在已经有好多年了,现在他们把饭庄再转包给造大桥的老板听说包价十几万一年,我想问一下集体的财产是不是只有集体才能承包,,他承包的时候财产多没有出钱只出房租我想问一下现在的村干部为什么问多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情况,经向长沙社区进行了解,与你反映有所出入。叶山饭庄是属长沙社区集体资产,建成后租赁给长沙社区叶山居民金晓夏。多年来一直按合同履行。目前由于造太湖大桥及复线工程施工,在叶山建桥的工人较多,故该工程队向金晓夏提出租赁叶山饭庄,金晓夏同意集体资产和叶山饭庄经营权一并转租,但金晓夏及其原来的工作人员依旧在叶山饭庄工作,金晓夏负责对叶山饭庄的所有集体资产进行看管。 2014年,涉及叶山饭庄地块及叶山路西侧地块可能开发,故长沙社区2014年未与叶山饭庄签订续租赁合同,但其租金依旧按2013年的标准缴纳。
此复。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吴中区香山街道
2014-5-11 10: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