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吴中区工商局,在工业用地上开设咖啡、婚礼会所等商业经营场所,是否也可以取得营业执照吗?现位于吴中区木渎竹园路688的金山石雕艺术有限公司,其内部厂区原工业用地性质,已经过多方确认。他们在未通过规划局或政府批准,私自现其将沿寿桃湖路一侧,出租给咖啡、结婚会所,作为商业用地使用。现该婚礼中心名称为“吴中区木渎缘朝婚庆礼仪服务部”,已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20506ma1nfqt4xj),咖啡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20506ma1neg2r3x)。难道工商局可以对工业用地上进行的商业活动发放营业执照吗?对审核营业场地证明时候,这方面是不需要把关的吗?如果这样,那么国家也不需要对土地的性质进行划分了!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文件”苏府【2016】126号“市政府印发关于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工业厂房可以作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10-9 11: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