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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廖家村村干部强占村民土地建设村部和漂流公司

2018-7-19 0:19:00发布58次查看
桑植县廖家村矮桌组的十多亩土地,2012年被村干部尚生栋租给别人建漂流公司,当初说好租二十年,也只是口头跟村民说,并无任何合同,村里去年又在这块土地上建村部,全村的人不同意,是村领导尚生栋强行修建,还说是漂流公司送给他的土地,请问漂流公司有权力送吗?再说国土地局说那里是红线本身是不可以建房的,老百姓去建就不可以,请问为何又让村干部修了?村里本身就有村部,为何又强占老百姓的土地修?请问那里到底是不是红线?为何建漂流和村部可以,老百姓就不可以修???
网友:
你好!
2018年4月25日自接到你在桑植红网反映“桑植县廖家村镇村干部强占村民土地建设村部和漂流公司”事件,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你反映廖家村镇矮桌组十多亩土地2012年被村干部尚生栋租给别人建设漂流公司并无合同问题的回复
2014年5月,桑植县廖家村镇咱家村委会为了充分利用本地资源,拉动村民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引进江西省九江市个体老板钟梦启在本村矮桌组上坪范围内修建漂流公司,为给个体老板提供修建漂流公司场地,咱家村委会于2014年5月30日同矮桌组村民召开会议共同商讨漂流公司场地土地流转事宜,参会全部农户表示赞同,共计流转面积为12亩(其中田面积5.8亩,荒沙洲6.2亩),流转期限为50年,约定水田按20000元/亩和荒沙洲10000元/亩的标准给农户予以补偿,同年6月12日与相关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书》,并按会议协商标准将补偿款分别给相关农户予以兑现(附有会议记录及农户补偿领款花名册)。咱家村村委会与矮桌组相关农户达成一致意见后,咱家村村委会便与澧水南源漂流公司按与农户同样的补偿标准签订相关协议书,2015年上半年,澧水南源漂流公司随即投入生产运营。
二、关于你反映在租赁给漂流公司的土地上建设村部问题的回复
为深化合乡并村改革,巩固农村基层政权,进一步推动农村公共服务提质升级,规范村级功能,按照“全覆盖、高标准”的总体思路推进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以下简称村部),依据张组发[2016]10号文件《关于统筹推进全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2017年8月份,咱家村村委会积极争取建设指标,因无理想场址,便与澧水南源漂流公司协商,以当初给农户的补偿标准给澧水南源漂流公司补偿,签订租赁协议,同年9月咱家村委会在其租赁的范围内修建村部。
三、关于你反映国土局说那块土地是红线范围问题的回复
2015年上半年,澧水南源漂流公司在矮桌组上坪范围内修建公司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当时是属于红线范围,桑植县国土资源局对此作出了处罚。2017年6月份,廖家村镇政府借桑植县国土资源局对全县基本农田五年一次规划调整的契机,对澧水南源漂流公司和修建村部拟使用土地进行了规划调整,故该拟使用的土地已划入可建设范围内,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
廖家村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6日
这块土地真的批成了建设用地吗?还有给村民签的什么合同,合同在哪里,镇镇府为什么要伙同村干部一起骗老百性,请把国地局的批文拿来看看?
2018-04-25 07: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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