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口已经迁入苏州,我老婆户口在老家,现在想把我老婆户口也随着迁过来,需要什么手续吗??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6]3号)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或者登记,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九)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贯彻实施《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办发〔2016〕306号)中规定:《办法》第四条第(九)项“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2017-8-20 17:3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