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象花园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书
致昆山市高新区住建局物管科
昆山高新区晨丰西路228号印象花园商品房交付时间分别为以下
一期交付时间2014年12月30日(24#,25#,26#。27#。28#.29#)
二期交付时间2015年06月30日(62#,63#,64#,65#'66#)
三期交付时间2015年12月31日(2021#.22#23#.)。
三期交付时间2016年01月31日(16#,17#,18#.19#)。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
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百分之六十以上。同时入住率已达50%以上,已经符合(昆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并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定条件。
为了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促进社区的繁荣发展及安定,经集体讨论,特申请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及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恳请昆山政府住建局部门领导给予批准。感谢!!
申请人:印象花园全体业主
2018年3月1日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高新区答复:你好,关于您反映成立印象欧洲业主委员会的问题,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印象欧洲小区属晨丰社区临时工作站,社区服务中心尚未成立。关于小区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印象花园规划方案总建筑面积约为122万平方米,住宅总户数约为9000户,目前已入住户数为2422户(交付面积约为33.6万平方米)。当前小区还在建设中,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会议。1、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2、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该小区尚未达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等条件成熟以后,南星渎办事处会跟高新区物业科联系,做好相关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一)物业管理区域证明;(二)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三)业主名册;(四)建筑规划总平面图;(五)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六)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七)其他有关的文件资料。第十五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或者十人以上的业主公开联名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六十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如市民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相关的问题,可以咨询我局物业科,电话:0512-5736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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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1 22: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