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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家小区,私自改造超市,物业不作为

2024-7-22 18:27:1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1. 迎春乐家小区3栋106,用住宅楼私自改造,在阳台处开门经营超市,之前举报回复说拆除扶梯,至今仍在。
2. 这个位置正对南大门,与保安朝夕相伴,燕兴物业不作为,任其霸占2个车位。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针对投诉反映的情况,开发区市监分局已经对其发放书面文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而其扶梯已经要求其拆除,投诉人有什么情况可以和分局联系,电话63960633。经核实2个车位一个是该住户自己租的,另一个是住户朋友租的。3.便捷式登高梯是移动的,已责令其拆除。感谢关注!
车位是人家租的,你和这家有多大的仇,小区几十家经商。你怎么不投诉

2018-7-12 16: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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