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居住在新升新苑中撷秀苑小区,由于是老小区停车都是问题(物业早已把小区内的篮球场场地改造为停车场)。前段时间物业又把绿地改为停车场并要求我们小区内没有车位有车的业主交32个月(4800元,150元/月)的停位费(物业说是公共绿地改造费用为80万),没改造之前物业要求有车没车位的业主上交960的停车费,要不然就按小时收费。物业费规定是120元,现收到150元,试问新升达到这么高的配置了吗! 请问领导们,这些公共绿地改造车位属于谁?不属于我们业主吗?! 既然这个80万改造费由业主分担了,那么车位所有权应该归业主,物业能收管理费而不是租金。 32个月的车位费,140多户业主一次性给清,业主可用32月。现在有许多业主希望少收点,谈了几次都没什么结果,物业管理员和他们的领导们都很强势!物业管理员甚至打电话给业主说不交钱车位就给别人了!您说这合理吗?希望领导们能在百忙之中关注关注,我们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来维护我们这不多的权义。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来帖已收到,现答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车位改造收费的情况,由于新升新苑小区内车辆的数量增长较快,地面停车位资源有限,已无法满足小区业主车辆停放的需求。为了从根源上解决车辆停放问题,新升新苑业主委员会决议通过改造车位来缓解停车难问题,新升新苑物业管理处根据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向业主进行公示和意见征询工作,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后实施改造工作。根据新升新苑物业管理处、新升新苑业主委员会张贴的《关于车位改造的公告》,改造费暂由物业公司垫付,改造完成后,由申请车位的业主一次性交纳由物业公司垫付的改造费用,一次性交纳的改造费可折算成车位使用费。车位使用费标准是根据物业公司与新升新苑业主委员会签订的新升新苑《物业服务合同》第十一条(一)各组团内停车场(库)的使用人按下列约定向苏州新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交纳停车使用费:露天车位(小车),在小区内停车超过2小时,每次收费5元,每12小时为1次,超出12小时重新计收。每月150元,每年1800元。具体情况您可与新升新苑管理处黄主任进行联系,联系电话:0512-68259834。感谢您的来帖,由于我们工作的不到位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为了能够尽快联系到我们并以便及时解决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以在我公司网站http://www.xgwy.com/的“投诉建议”栏留言,也可以拨打电话0512-68252837联系我们。【新港物业】
物业过于强势,停车费未与业主沟通直接强制要求业主一次性缴费32个月(4800元)。对于我们疑问,物业回复是平摊车位改建费。对于业务来说我们觉得超级不合理。
物业过于强势,停车费未与业主沟通直接强制要求一次性缴费32个月(4800元)。业主疑问为何一次性3年,物业回复是平摊车位改建费。如果是收取车位改建费,那么车位的归属权是谁呢?太多疑问,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协调。
网友,您好!您的来帖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车位改造收费的情况,由于新升新苑小区内车辆的数量增长较快,地面停车位资源有限,已无法满足小区业主车辆停放的需求。为了从根源上解决车辆停放问题,新升新苑业主委员会决议通过改造车位来缓解停车难问题,新升新苑物业管理处根据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向业主进行公示和意见征询工作,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后实施改造工作。根据新升新苑物业管理处、新升新苑业主委员会张贴的《关于车位改造的公告》,改造费暂由物业公司垫付,改造完成后,由申请车位的业主一次性交纳由物业公司垫付的改造费用,一次性交纳的改造费可折算成车位使用费。车位使用费标准是根据物业公司与新升新苑业主委员会签订的新升新苑《物业服务合同》第十一条(一)各组团内停车场(库)的使用人按下列约定向苏州新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交纳停车使用费:露天车位(小车),在小区内停车超过2小时,每次收费5元,每12小时为1次,超出12小时重新计收。每月150元,每年1800元。具体情况您可与新升新苑管理处黄主任进行联系,联系电话:0512-68259834。
感谢您的来帖,由于我们工作的不到位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为了能够尽快联系到我们并以便及时解决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以在我公司网站http://www.xgwy.com/的“投诉建议”栏留言,也可以拨打电话0512-68252837联系我们。
【新港物业】
根据新港物业的规定,无语了
2018-8-4 13: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