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相城区黄埭镇旺庄村村民,单独户口及宅基地都在旺庄村,户主是我父亲 ,我和我母亲户口及宅基地不在旺庄村且户主是我母亲。现因政府发展需要我爸老房子要征用拆迁,拆迁办给我父亲的答复是由于一户一宅,我爸老房子不能享受到房屋产权置换,只能享受货币补偿。问我家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一户还是两户?还有根据拆迁条例,被拆迁人可以自主选择房屋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为什么拆迁办说只能货币补偿,根本没有自己选择的权利?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和黄埭镇拆迁安置实施办法中规定,在本镇同一家庭中两处宅基地房屋的,应合并一起搬迁安置,只认定一处为主屋,也只能享受一次安置和宅基地费补贴。相城区黄埭镇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房屋面积测量下来有170平
黄埭镇的,要是村里没人,拆迁方面,基本就是这样了。货币补偿,也就是区区几万打发了。
2018-6-26 00: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