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投诉] 拆除公告10日内不自行拆除的话,真的会执行强制拆除吗
今日在太仓金刚华府一楼公告栏,看到太仓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违建业主发了10日内自行拆除搭建安全平台和换消防门的自行拆除公告,这样的违建公告限期内不拆除的话,将依法强制拆除。
部门真的能执行吗?什么时候可以集中拆除。
还大家一个没有消防和安全隐患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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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回复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太仓一哥”网友: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城市管理局答复如下:市民您好,金仓华府的高层违建问题,我中队已对存在搭建平台,封闭外立面情况的86户高层边套违建进行立案查处,现有部分已进行到公告阶段,是整个查处程序的一个环节。最终的执行方式及执行时间要等案件流程全部完成后报送上级部门审批,我中队再负责执行推进,具体情况可致电城厢城管中队咨询,联系电话:53429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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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上我提出的违章建筑收到通告十日内拆除的公告执行问题。
为何回复不是针对这个执行来回复的。
而是两年前的回复继续忽悠群众?
太仓的政府有这么不作为吗?
请相关部门给出明确答复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太仓一哥”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城市管理局答复如下:你所看到的公告是我局按照违法建设查处程序要求张贴的其中一份法律文书,后续还有相关程序需要推进。具体情况您可咨询城管城厢中队联系电话:53429322。
我有一个帖子也是答非所问
2018-7-31 09:3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