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沙溪荆溪别院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开着售房中心售房,是否存在欺骗销售嫌疑,销售时还收取订房金请问是否可以开售房中心售房?谢谢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wyh8186”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如下: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沙溪荆溪别院项目不符合相关预售条件,目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请你不要缴纳任何费用,以免造成损失。我们已对该项目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你缴纳了费用请提供你的具体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联系解决。
2018-2-27 16:4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