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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18 1:40:1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太仓市广电网络公司答复如下:岳王东街电信管道改造工程是因政府要求进行三线入地,目前太仓通信行业已实行同井共享,最大限度减少了窨井数量,保障了道路路面的延续性,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公安局答复如下:12月6日,我局沙溪中队安排警力在岳王众兴街进行了实际调查走访, 针对发现的情况,沙溪中队将不定期组织专门警力对电动车乱停乱放问题进行查纠,加强宣传。同时,沙溪中队将积极联系岳王综合治理办公室,对商贩私物侵占道路停车位问题联合执法,责令其改正。
沙溪镇答复如下:在接到之前投诉后,我镇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已数次前往,对部分占用车位的物品进行了暂扣,并对商家进行了劝导。由于商家占用免费车位的违法成本较低,部门也难以做到全天候定点监控,所以情况并不能得到有效制止。
便民员你对窨井盖减震这个问题根本就没有解决啊?你只是描述了下事实,一段四五百米长的老街有四五十个窨井盖或者更多怎么看?每天晚上一有车进过就想敲鼓一样。
关于占车位这事,发放宣传纸,对于屡劝不改、三番两次违规的就应该罚款,他们占车位做生意的钱够你们罚了
发现同一个问题三番两次找便民员,现在的回答都是敷衍了过了。根本没有效果,这次如果还得不到解决,我觉得也以后没必要有什么问题就上来投诉反馈了,根本没有实际效果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仓海游道士”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太仓市广电网络公司答复如下:针对你反映的窨井盖减震问题,岳王东街的井盖一部分为电力井盖,一部分为通信井盖,通信井盖是由广电、电信合建的,井盖问题须协调三家公司共同处理,难度较大,且目前窨井盖的设计施工工艺无法杜绝噪音的产生,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沙溪镇答复如下:接下来我镇综合执法局将会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公安局答复如下:我局辖区交警中队已安排警力多次上门劝导商户停止其占用车位的行为,且对屡教不改的清理了车位内的物品(全程视频录像)。由于交警中队没有法律依据对此行为进行处罚,交警部门已积极与城管中队制定措施,每周不定期联合执法。
罚款得有规定,不是说想罚就能罚的
公共停车位是社会公共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从事非交通活动。如果违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公共停车位不是某个单位和个人的私有领地,沿街店铺、业主、个人都有权停放车辆,但须遵循先到先停的原则。
那好吧,既然有法可依,就看交警部门能不能下定决心整治执行了
懒政啊,我感觉到论坛上来咨询投诉很多时候都是字面解决了

2017-12-12 09: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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