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7年10月27日投诉北辰旭辉壹号院物业不收住宅装修垃圾清运费事宜,苏州高新区住建局当时的回复为“环卫部门作为清运收费主体单位,协调督促安排清运单位按物价标准进行清运,并与物业企业签订合同。物业公司立即给予落实代收代交建筑垃圾清运费并配合清运公司做好清运工作。”但物业仍不收取,我于2017年11月28日再次投诉物业不收取住宅装修垃圾清运费事宜,这次苏州高新区住建局的回复变为“目前情况是没有环卫清运单位愿按规定标准5元/平方签订合同并清运建筑垃圾,因此物业公司无法代收代交。物业公司与相关热心业主也一起找过属地环卫咨询,但回复结果是无法接收,相关问题业主也可直接向区环卫部门求证核实。”,短短一个月完成变成2种说法。那我就不理解了,我们买的高层及其他小区为什么你们都要按5元/平方收取住宅装修垃圾清运费,这代收住宅装修垃圾清运费是政府规定(苏府办[1999]5号),不是你们认为想收就收,不愿收就不收,政府部门制定相关规定时肯定是通过严谨讨论后才能实施,并且实施这么多年,不是哪个人一拍脑袋规定的,环卫部门明摆着就是有章不循,明显反政府规定。难道苏州市政府就没有部门能对环卫部门及住建局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这种关系民生及环境问题怎能如此随意性。,望相关部门监督处理。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根据《关于进—步规范和完善市区环卫收费有关规定的意见》(苏府办[1999]5号)文件规定:对于居民住宅装修(含二次装修)过程中建筑垃圾的清运,属环卫部门的有偿服务内容,统一名称为住宅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收取,凡由物业管理部门、安全卫生小区负责管理的住宅,由上述部门向需装修的居民代收后缴环卫部门,没有实行物业管理或未建安全卫生小区的住宅,由所在地居委会负责代收,缴环卫部门。收费部门应与交费的住户签订有偿服务承诺书。目前情况是没有环卫清运单位愿按规定标准5元/平方签订合同并清运建筑垃圾,因此物业公司无法代收代交。物业公司与相关热心业主也一起找过属地环卫咨询,但回复结果是无法接收,相关问题业主也可直接向区环卫部门求证核实。【高新区住建局】
环卫部门严重不作为啊,高新区住建局敷衍答复。
2017-12-2 13: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