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 我发了一个帖子原帖如下:
“2017年9月15日,木渎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办公室印发并张贴了《木渎镇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告知书》(详见附件图),对照此告知书的内容, 吴中山水华庭45幢407室违反了告知书中第4条:“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將厨房、阳台出租供人员居住的”;第5条:“没有以房屋原设计的房间最小出租单位,擅自将房屋内原有间室分隔后出租的”,第六条:“因卫生、噪音等问题,严重影响邻居生活,群众反映强烈的”;告知书中称,对于存在以上问题的出租房屋,现要求出租人立即整改,退租,同时租住人员需立即搬离,对于拒不整改的违规出租房屋将进行强制整改。
以上问题,我已反映多次,但均未予以解决,请相关部门重视,不要搪塞市民的正当请求,如果不解决该问题,我会一直关注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投诉,并将前期处理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办理情况一并陈述,谢谢。”
违反规定的群租房地址和照片我都已经点明,但是回复我的内容都是官话,(相关回复我也一并附在后面),我只知道群租房目前还是那样,没有任何改变,请明确告知我,这样违反规定的吴中山水华庭45幢407室,什么时候能整改到位,不要说你们掌握情况,其实相关问题我2016年3月就已经提出来了,我也把你们的回复附后,2年前就说整治了,都没看到你们人影,期间如果出了安全或者消防责任谁来承担,如果寒山闻钟不能解决那我通过市长信箱等别的渠道,你们的答复和事情进度我已经保存,届时一并附后。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公安部门对辖区出租房已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加大刚性执法力度,确保整治成效;在群租集中区域张贴告示,对重点区域加强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切实形成“群租房”整治的浓厚氛围。对群租房的租户进行劝服教育,告知租户“群租房”带来的危害以及消防安全隐患,并劝说群租人员搬离。同时,职能部门也与小区物业进行沟通,要求加强小区管理,规范租户的承租行为,宣传文明租住。镇综合治理办公室、派出所、综合执法局等职能部门还将联合不定期进行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吴中区木渎镇
网友:
您好!公安部门对辖区出租房已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加大刚性执法力度,确保整治成效;在群租集中区域张贴告示,对重点区域加强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切实形成“群租房”整治的浓厚氛围。对群租房的租户进行劝服教育,告知租户“群租房”带来的危害以及消防安全隐患,并劝说群租人员搬离。同时,职能部门也与小区物业进行沟通,要求加强小区管理,规范租户的承租行为,宣传文明租住。镇综合治理办公室、派出所、综合执法局等职能部门还将联合不定期进行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吴中区木渎镇
2017-10-25 13: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