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成立业主委员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涉及小区几千户业主的切身利益。由于金科王府入住人群自身素质、自我要求以及对小区公共利益关注程度不同,有些人确实出于公心,而有些人却是出于自己的目的催促成立业委会,目的不同,导致结果不同。
枫桥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中心、马浜社区居委会必须依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必须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只有这样,成立的业委会才能符合绝大多数业主的利益,否则,会被别有用心的人绑架以达到其自身不可告人的目的。业委会是否能顺利按计划推选,这不是单纯以时间为度衡能够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全体业主的共同目标、共同关注,才能顺利建立业委会,否则业委会在推选过程中有可能会被迫中止。【枫桥街道】
以上内容是枫桥街道在上一个帖子回复的内容,很难相信这是政府部门的回复,实在让人不能接受。
金科王府作为一个2012年开盘的小区,房价当时基本远高于姑苏区、新区、园区湖东同类小区,物业费也是当时收费最高的,至今物业费也基本是新区最高的,作为一个这样的高档小区的业主,竟然被政府质疑业主的素质,让人不敢相信。
其次,业主督促业委会成立,纯粹是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金科的物业管理水平低下,导致金科王府的房价目前远低于周边小区,业主维权,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督促物业整改,这是合理合法的诉求,然而三年了,该诉求被相关部门置之不理,不明白何为上文所说:“被别有用心的人绑架以达到其自身不可告人的目的。”业主反而很想知道,金科王府收着新区最贵的物业费,管理水平远低于周边的龙湖、万科、仁恒、招商的物业水平,业主连成立最基本的业委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反而被枫桥街道说成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滑天下之大稽!金科王府成立业委会,是整个小区居民一致的诉求,小区于今年进行了一、二、三期全体签字,要求尽快成立业委会的文书签字远超法律规定的50%住户及50%房产面积,以上签字均有扫描原件,且原件早已送抵枫桥街道社区管理中心,枫桥街道置几百张群众签字的事实于不顾,反而说业主们是为了达到其自身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此管理水平,真让人难以相信。
最后,金科王府成立业委会的方式,枫桥街道每个月有每个月的说法,至今拿不出一个方案,小区自治是物权法赋予业主们最基本的权利,枫桥街道请尽快拿出一个合理、合法、可推行的方案,使业委会成立可以推进下去,而不是因为某些人的利益,绑架全体业主的利益!!!一个交房六年的小区因为政府部门拿不出成立方案而一再搁置,实在有违政府公信力。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金科王府业委会成立工作的关注,枫桥街道和马浜社区一贯支持金科王府小区业主积极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一直在全力推进之中。由于金科王府业主诉求复杂,在业委会推进中不断地收到业主不同的咨询、投诉和质询,作为街道、社区有责任和义务一一进行核实与回复,逐一把问题解决,不能操之过急而忽视了其中确实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收到您的投诉后,7月20日下午,枫桥街道社区管理中心负责人又专门约谈金科王府业委会筹备组相关负责人,督促筹备组要重视业主的投诉,筹备组要尽快召开会议,讨论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操作办法,加快推进业委会的建立。欢迎您继续关注,提出合理建议。【枫桥街道】
楼主你好!看得出来你对于成立业委会真的是非常热心,你说得对:按照国家物权法和物管条例之规定一般住宅小区入住率超过了50%以上该小区业主就可以向当地住建局物管处提出申请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
根据你上面所说情况你们金科王府小区早已经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了,而作为政府的社区、街道、以及区住建局物管处则应该按照国家的物管条例业委会成立之规定和程序进行全力配合与监督指导整个业委会成立工作,不应该进行横加干涉或者阻挠业委会成立。因为这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赋予全体产权业主的一个权力!任何地方政府想要利用权大于法只手遮天的想法去与民争利最终会导致政府部门的信誉和公信力在民众心里丧失殆尽。
因此建议楼主你可以向高新区住建局物管处以及苏州市住建局物管处实在不行就向省住建厅申诉你们小区业主要求依法民主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诉求。
特此建议!以供参考!【姑苏金枫】
“作为一个这样的高档小区的业主,竟然被政府质疑业主的素质。”这句话太搞笑了。引用某电影中一句经典话:有钱人就是好人吗?金科违法建设这么多,是因为素质好吗?素质和钱成正比?
违建比较厉害的基本都是别墅区,因为别墅自主空间大,有钱任性,得瑟
"金科王府作为一个2012年开盘的小区,房价当时基本远高于姑苏区、新区、园区湖东同类小区,物业费也是当时收费最高的,至今物业费也基本是新区最高的,作为一个这样的高档小区的业主,竟然被政府质疑业主的素质,让人不敢相信。"这话太可笑了,楼主莫不是对素质这个词有什么误解?金钱和素质尽然能被挂上等号,金科王府的违章建筑多的出了名,就是因为你们钱多所以素质太好了,才不得不造违建的吗?原来,违建也是你们高素质的表现啊!
有钱还觉得自己素质高,盲目自大,这种人最可憎
厉害了我的有钱人
高素质的金科王府业主们,你们被一个街道社区管理中心的那些可能连事业编都没有的人阻挠这么久,是不是应该感到羞耻?
既然你可以把法规倒背如流,为什么就不想着请一个律师帮你们处理这些事?只要你们符合条件,程序合法,由律师递函要求街道回复,你看他们会不会还这样面孔朝南?
你们素质再高,也是散兵游勇;你们法规再熟,也是半吊子水平。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别老想着自己做个hero。
我这建议已经成功让两个小区突破阻碍成立业委会,实现自主管理。问题在于,业委会成立前所有的经费,你们筹委会肯不肯垫付?你们小区业主认不认这笔经费。
那地方挺偏的了
这个一个和谐的网站。这是一个有些人发发牢骚,有些人安慰安慰的网站。听说过“”交广双声道“”吗,我在收音机101.1下午的节目里经常听到类似的维权事情。这个媒体还是很为老百姓反映的事情,有些良知的。建议你可以关注一下,试试。
我看了楼主的发文,我觉得枫桥街道社区管理中心说得没错,关键是楼主你自已去对号入座了,社管中心没有说你就是那个别有用心的人,他们说的是小区里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绑架别人的意志达到自已的目的,同时也认可了小区里确有一些为公益愿意付出的人。你怎么可以自我承认你就是那个别有用心的人而不是那个为公益付出的人呢,除否你自己就是这样一个人,所以你认为社管中心的答复针对的人就是你!在群里好象有好多很懂法的人,那么你们真研究过《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吗?法律给予社区、街道办事处的权力到底是什么?有些人在这里自以为是,其实呢什么也不是!可笑!
2018-7-18 21: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