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浏览苏州政府采购网,发现吴中区社区服务社会化项目、吴中区社区服务社会化项目监管项目第一标段的中标单位居然有2家公司是同一名字(仅注册地区域不同),经网上查询,连法人都是同一人。根据政府采购法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第七十四条规定及招投标法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根据这些规定,上述两家单位是否涉嫌串通投标,是否均应为无效投标。该标段投标人数是否符合法定数量,开标结果是否有效?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吴中区民政局的吴中区社区服务社会化项目、吴中区社区服务社会化项目监管项目,我办在收到咨询后立即联系了该项目的采购人吴中区民政局和代理机构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得知他们正在处理的过程中。我局将关注该项目的处理进程和结果。感谢您对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吴中区财政局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吴中区民政局的代理机构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的书面情况说明,吴中区社区服务社会化项目、吴中区社区服务社会化项目监管项目的中标单位苏州市姑苏区蝴蝶妈妈社工服务社、苏州市吴中区蝴蝶妈妈社会工作事务所经原评标委员会的重新评审,确认法人为同一人。由于苏州市吴中区蝴蝶妈妈社会工作事务所向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递交了自愿退出本次项目中标的书面材料,故该项目的中标单位剩余11家,与原采购计划相差的1家,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将择日再行招标补足。感谢您对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友:
您好!关于吴中区民政局的吴中区社区服务社会化项目、吴中区社区服务社会化项目监管项目,我办在收到咨询后立即联系了该项目的采购人吴中区民政局和代理机构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得知他们正在处理的过程中。我局将关注该项目的处理进程和结果。感谢您对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吴中区财政局
2017-10-24 08: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