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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民政局

2024-7-7 6:23:1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住房拆迁办证,要求提供已死亡子女的未婚和无子女证明,请问民政局可以提供吗?如果不能,究竟应该找那个部门?已经提供公安部门尚无婚姻记录的户籍材料,您认为拆迁部门的要求合理吗?
市民政局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自2015年起,民政部门不再对个人出具婚姻情况证明。如相关单位需要调查居民婚姻情况,可以由该单位致电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详细咨询。感谢您对我们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

2018-6-7 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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