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晨曦馨苑小区的地下车库忽然之间冒出了好多灯箱广告,广告内容粗俗,遭到业主的质疑和反对,经咨询,小区业委会均无人知情。对此,业主又找到广告商,从广告商出具的合同文本看,确为业委会公章无疑。进一步调查发现,晨曦馨苑业委会薛姓委员在业委会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保管公章的机会,私盖公章,与广告公司签署小区地下停车库悬挂灯箱广告的合同,以极不合理低价出租小区公共资源,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业主的知情权、选择权和收益权。而且在后续的调查中发现,合同签订的广告灯箱数量是10块,费用也是按此支付,结果实际安装的数量多达26块,超出的广告费用去向不明,薛姓委员有谋取私利的嫌疑。事情败露后,薛姓委员与广告公司连夜撤除了灯箱广告。薛姓委员的这种不法行为,严重的损害了我们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晨曦馨苑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我们要求立即罢免薛姓委员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了解,广告公司超合同安装的广告现已拆除,现按照合同要求保留10块,如居民对业委会或者对个别业委会成员存在疑问,建议居民召开居民大会进行决议,可委托第三方对业委会账目进行核查,也可建议居民大会进行重新选举或者罢免相关人员。我社区无权干涉居民的自治民间组织,谢谢。相城区元和街道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小区议事规则
强烈谴责小区业委会的混乱管理,社区失职监督责任。
罢免相关人员。
直接起诉更简单,罢免反而费力。
2018-1-17 10: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