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地中央广场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通知开始收取停车费。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突然被通知要开始收取停车费。
2.从未实行车辆出入登记,开始收费后更离谱,就和开放式停车场一样,任何车辆进入直接放行,从不上前询问,出门时拦着收取停车费,且初期根本就没有停车发票,收费系统更是离谱,未停满2个小时能显示已入场40小时。
3.开始收费后对车辆根本没有管理,未租车位的停在已租车位、地面道路上,严重影响车辆出行。
4.根据《苏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方法》(苏府【2006】83号)规定,物业企业在住宅小区实施停车服务收费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收取停车费用;(办理停车收费手续必须出示大多数业主同意证明)
(2)收费不出具票据或票据不规范;(从开始收费不管是临时停车收费还是租车位收费,没有出示任何票据,经反映后现在可能已经有发票,但是不是规范就不清楚)
(3)向进出小区的机动车辆收取停车费或其他费用;
(4)住宅小区的物业企业不为车辆停放提供服务而收取停车费或变相收费。(亲戚朋友来小区做客,车辆根本就没有地方停,更没有人员过来引导停放在哪里,导致地面道路上车辆乱停放,影响出行,出门时还要被告知需要缴纳停车费,这是觉得不合理的,物业根本就没有提供停车地方和提供服务)
(5)对违反规定乱收费者,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以上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个满意的答复,如不能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会继续投诉。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价服字[2014]85《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文件规定,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为:室内车位(库)汽车停放费50元/月,车位租金200元/月,露天车位125元/月,机械车位汽车停放费100元/月,车位租金150元/月,临时停车收费5元/次(临时停车实行收费的,应当提供不少于2小时的免费停车,连续停车不超过12小时为1次,超过12小时的重新计收)。具体执行价格在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高新区发改局】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价服字[2014]85《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文件规定,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为:室内车位(库)汽车停放费50元/月,车位租金200元/月,露天车位125元/月,机械车位汽车停放费100元/月,车位租金150元/月,临时停车收费5元/次(临时停车实行收费的,应当提供不少于2小时的免费停车,连续停车不超过12小时为1次,超过12小时的重新计收)。具体执行价格在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
【高新区发改局】
这回复的和我投诉的根本不是同一个问题,我投诉的是物业没有得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就私自开始收取停车费,关于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取办法,必须提供大多数业主同意收费证明以后才能办理停车收费手续
2017-11-21 11: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