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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山汇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相关事宜

2024-7-3 20:04:1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18.6.6日我先生前往昆山开发区黄浦江南路189号昆山汇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看车,想以旧车抵部分金额,试图买一辆四驱欧蓝德,4s店联系的二手车评估价:7.2万,说是全昆山最高价,不用去其他地方估价了,并且表示如若有他家出价高于7.2万的,他愿意以10万购入我先生的旧车,我先生表示想自行找其他有资质的评估二手车方再次进行评估,4s店工作人员表示同意,还表示我方可以自行选择出价高的二手车方买卖,但是4s店方随后又拿出一份“旧机动车转让合同”诱导我先生签,并且还自发的由4s店联系的二手车收购方垫付1万元给4s店,说是买新车的订金,并未签所谓的订车合同,我先生从进店到出店未掏一分钱,6.8日我先生表示不想选择贵店买新车和卖旧车,贵店不依不饶威胁要求付违约金,意思是旧车必须卖给他们,说好自行选择出价高的买卖,最后怎么会又在“旧机动车转让合同”里出现一定要卖给4s店联系的二手车收购方?并且,店方从未提供也从未与我先生签署订新车的合同,自始至终都是贵店自导自演地在欺诈消费者,希望市场监的工作人员针对该强买强卖、乱要违约金的现象,予以处置!谢谢!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如下:接市民投诉,我局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查,经了解,汇聚4s店销售经理表示,已经与客户曹**先生解除合同,答应退款,至于市民所反映的二手车买卖事宜,非4s店原因,是二手车交易公司与市民协商是否签订的行为,鉴于市民已与4s店解除合同,未对市民造成损失,至于二手车买方的行为,因市民所述内容中无直接证据表明是哪家二手车公司,若市民有相关证据,可直接向我分局进行举报,地址:前进东路588号(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0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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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11 19: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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