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获得了二份不同内容的尹西村经济合作社生产厂房项目的批复《吴计投(2001)541号》,一份为吴中区发展改革局公开的,另一份为苏州市规划局公开的(含在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中),两份同为吴计投(2001)541号批复,内容却差异巨大(见附图)。而尹西村经济合作社所填的吴县市城建规划局定点申请书内容与苏州市规划局所核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致。但吴县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中所显示内容与吴中区发展改革局项目批复内容又不一致。请三单位作出解释说明以及对此如何处理???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查,投诉人发帖中001x.jpg图片所指的吴计投【2001】541号文件我局已移交吴中区档案馆。投诉人发帖中的002x.jpg图片所指的同一文号文件我局并不掌握,也无其他相关材料。为查清情况,我局与项目单位取得联系,据相关人员回忆,应为当年该文件签发过程中,项目情况发生变化,项目单位修改了申报材料并获得我局批复,我局可能因相关科室工作失误,未能及时用修改后的批复文件替换原批复文件,并错将原批复文件归档,根据苏州市规划局、吴县市城建规划局的相关材料,实际应以投诉人发帖中002x.jpg图片所指的吴计投【2001】541号文件内容为准。该文件签发时间为2001年,时间久远且相关单位人员变动较多,我局将继续努力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依据调查结果开展后续工作。吴中区发改局
网友:
您好!经查,投诉人发帖中001x.jpg图片所指的吴计投【2001】541号文件我局已移交吴中区档案馆。投诉人发帖中的002x.jpg图片所指的同一文号文件我局并不掌握,也无其他相关材料。为查清情况,我局与项目单位取得联系,据相关人员回忆,应为当年该文件签发过程中,项目情况发生变化,项目单位修改了申报材料并获得我局批复,我局可能因相关科室工作失误,未能及时用修改后的批复文件替换原批复文件,并错将原批复文件归档,根据苏州市规划局、吴县市城建规划局的相关材料,实际应以投诉人发帖中002x.jpg图片所指的吴计投【2001】541号文件内容为准。该文件签发时间为2001年,时间久远且相关单位人员变动较多,我局将继续努力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依据调查结果开展后续工作。
吴中区发改局
希望你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办事,本人指出错误的两点:其一是同批文的文件盖章日期同为2001年12月26日,不存在项目修改的情况。其二假设以002x.jpg为谁,那么你们就涉及渎职,越权审批。可查看《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通知》及《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
2018-4-29 15:4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