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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擅自变仓库,消防安全隐患令人忧

2024-7-3 11:09:1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尊敬的消防大队领导,今反映金阊新城金成家园4-102室将居民楼擅自变仓库,房屋内堆放大量物品,纸箱和杂物,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屋内有焊割切隔金属机器,切隔金属产生的粉尘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爆炸,其生产经营行为还埋下了火灾安全隐患。根据相关规定,居民楼是不具备仓储功能的,而真正的仓库有严格的消防安全管控的要求,把居民楼擅自改为仓库是极不负责的做法,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像一颗“不定时炸弹”,严重影响着公共安全,根据《消防法》第十九条: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作为住宅用房,一般不会是按照这个标准设计建造,因此很大可能不符合消防安全的标准。根据该法条,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属于违法行为。恳请消防部门来严查,消除消防隐患。
市消防支队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姑苏消防大队监督员现场核查,情况属实,该所用区域,产权归物业所有,已告知物业,和使用人沟通,责令其限期搬离。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2018-1-14 14: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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