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的原投诉
各位领导,你们好!
临湖镇湖桥村4组(老街铁塔西面)李某家民房重建,按照房屋重建规划,9.2米(不含地基)高度严重影响后面住户采光。
首先该房地基已经超过1.6米,且地基已经做了下沉式结构的地下室约2米2左右,加上(不含地基和屋顶)房屋高度9.2米,这样总高度已经近11米。最主要的是,该房与后面主房仅仅只有9米的间距。这样的间距,严重影响后面人家的通风采光。楼下1楼和2楼基本无阳光。按照资料,楼间距至少是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
我们已多次与村里反应情况,但是村里只是说对方是按村里规定的9.2米,没有超高。请问各位领导,原来对方房屋只有7.5米,现在在地基增加的情况下又增加楼高,是不是应该有必要和我们后面的住户以及其他邻居做一个告知和签一份同意书?虽然前后有一条5米的走道,但是后面住户是别墅,紧挨走道,场地也只有4米。这样特殊的情况,不应该需要签字吗?村里规定的9.2米,我想应该在不影响邻居采光的情况下定的高度。其他街道比如横泾也只能建7米8的高度。
李某家特殊的地势可以起1.6米的地基,这个就不需要签字?难道有特殊门路???楼高含地基 近11米,与后面住户间距仅仅只有9米,严重影响后面通风采光,难道也是正常?
以上实际情况请各位领导知悉并帮忙解决,感谢!
4月23日部门回复
网友:
您好!该户建房目前未违反临湖镇农村建房规定。
吴中区临湖镇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湖桥村委会调解,双方已达成一致协议。吴中区临湖镇
补充图片,现场情况
5月19日现场图片,目测从地面到第三层(含地下室)已经有8.4米左右,第四层上面已经扎好钢筋,看情况要继续往上造,后面钢筋间距也仅仅只有1米左右。与4月24日的口头协议"路面往上8.2米缩进1.5米“完全不符合
网友:
您好!经湖桥村委会调解,双方已达成一致协议。
吴中区临湖镇
2018-5-22 07:4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