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2017年12月6日在相城区黄埭医院注射了两针疫苗而后被确诊为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是当时医院登记却只登记一针脊灰灭活,打却打了两针,这应该属于严重的人为失误造成的严重后果!孩子治疗8个多月病情一直没好转,受尽磨难,长期的激素治疗对小孩的生长发育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个影响有多大还不得而知!这对我们普通的家庭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折磨!可是黄埭医院的解释却是他们没有当时的监控录像,让我们老百姓自己提供证据,请问谁家孩子每次打预防针会拍照留证据?我们去医院打针必然是对你医院绝对的信任!可是院方回报我们老百姓的是什么?作为一个正规医院为什么拿不出当时的监控,是心虚吗?我和婆婆抱着两个孩子去找院长给解决方案,他们却叫了辅警说我们闹事,一进门就拍桌子恐吓,这是人民警察处理问题的方式吗?最后纠纷中还砸伤了我的孩子,我们女人小孩去能闹什么事需要出动一帮辅警来对付我们吗?就因为我们是老弱妇孺弱势群体比较好恐吓吗?现在我们只是想要个公正的说法?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了解,儿童顾哲闻于2017年12月6日在相城区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脊灰灭活疫苗接种。2018年3月22日相城区第二人民医院接到家长反映,顾哲闻被苏州儿童医院确诊为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认为与相二院当时注射了两针脊灰疫苗有关,相二院立即开展调查。经医院调查核实,库存无缺苗,当时接种系统记录、知情同意单均显示该患儿当天接种了1剂次的脊灰灭活疫苗。由于监控记录因间隔时间较长(超过3个月),监控录像已覆盖,无法提供当时接种情况。2018年7月27日,根据苏州市相城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诊断(江苏苏州相城异诊【2018】02号),“顾哲闻接种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后发生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不能排除与接种疫苗有关”,但该儿童接种的疫苗安全性无异常,相城区第二人民医院的接种过程按规范操作,如监护人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可以在收到调查诊断结论之日起60日内向接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医学会申请进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8月13日,患儿母亲携家人至医院找院长要解决方案,在沟通中家长有过激行为,警方介入,在与警方交谈时患儿母亲由于情绪激动中误砸伤了自己的女儿,当时警方人员均在场,详情记录在相关警事记录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这种投诉肯定不能只看投诉人说的投诉人只会说对自己有利的
这个可是大事,必须严查清楚
监控覆盖应该要负责任你说覆盖就覆盖啦?
2018-8-29 1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