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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资料?

2018-1-21 18:12:25发布25次查看
本人在长沙工作,已在岳麓大道金星公寓购有住房,本人户口在武汉,妻子户口落户在现有住处,我们去办理小孩落户的时候,望月湖派出所告知要出具本人在武汉的集体户口原件以及当地管辖派出所开具的小孩未在那边落户的书面证明.我将此条件告知了武汉的管辖派出所,对方的户籍专员说现在户口是全国联网可查,不需这样开具证明,且没有这样开具证明的先例.请问,我要如何做才能将小孩户口落在本人现住处,是不是像本网站政务公开内容那样只需小孩的出生证明,如果确实还需要武汉那边出具未落户证明,能不能给我看看是哪个文件哪一条哪一款的规定.谢谢.
您好! 通过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的情况,现将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对新生儿出生登记做了如下规定: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3周岁以下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员,凭出生医学证明书、父母户口簿(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派出所的不需出具新生儿在另一方未落户证明)、结婚证、准生证,由派出所按新生儿出生登记办理; 另外,您想将您的非农业户口迁入长沙,可以按照夫妻投靠的政策办理落户手续。凭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2587545、2587549 或登陆http://www.changsha.gov.cn/grbs/fwzt/hkgl/index_1.html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户口管理查询,还可直接发邮件到人口管理处信箱csgarkgl@163.com咨询。
谢谢!(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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