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对高新区规划的关注与支持。龙湖时代天街地块三,在土地出让时未划定不同用地性质的分界线,为混合用地,但项目开发时分为两期开发,属于同一个红线。
【高新区规划分局】谢谢高新区规划分局的答复,但目前在各行各业都要求政企分开,产权明晰,依法行政的今天,对于明知道一个地块中存在着不同用地性质的用地,从而对未来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权的不明晰产生的纠纷,由于使用权的不明晰产生的维修资金的纠纷,由于使用权的不明晰产生后续土地出让金的收取纠纷。有什么必须的理由不划定分界线?希望政策性和工作能力远胜我们这些老百姓的领导们给我们解惑。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感谢您对高新区规划的关注与支持。依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2.2.2条,在满足安全、环境等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提倡同一地块内不同使用功能的混合。【高新区规划分局】
规划局应该在龙湖三期项目开发中好处捞了不少,所以不敢回答你,整一个混合用地出来忽悠老百姓吧!
这个不是不能分开,而是拍卖土地时的规划建设要求就是这样的。也就是说,你们买之前就是这样规划建设的哦。
官方如何回复
2018-1-9 08: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