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由苏州市政府、苏州市纪委主办的寒山闻钟轮坛上面连续不断地出现了关于苏州市高新区枫桥街道各个拆迁安置小区的投诉。不知道是否能够引起苏州市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重视与关注,当然我们也知道这些投诉也好牢骚也罢,都是有网站转发给了属地管辖部门去处理解决,也就是说他们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人民群众投诉了他们呢结果是由被投诉者来解决此事,想想不由得有点滑稽可笑以及可悲可叹啊。诚然也能够想象的出来为什么自古以来就会有民不与官斗这一说了哟。对于最近枫桥街道所发生的一些列针对农民动迁安置小区的事情仔细想想也就是因为高新区枫桥街道政府认为政府所设立的万厦物业、万景物业、万盛物业都是一直由政府补助在维持经营,拆迁安置小区呢有没有维修基金,一些老旧小区呢接下来都需要进行维修维护,觉得是政府的累赘了,所以想要以市场化的名义一脚踢给社会市场了,而其根本呢还是由政府所主导的这几个物业公司以及合作企业在控制着,不言而喻里面也就产生了很多的经济利益与勾当,所以才会出现和服务企业穿一条裤子应该说完全是由物业公司的人直接参与进来了,那么大家也就能够想象的出来了人民群众、业主居民的切身利益以及合法权益还能够得到保障吗?其中最最有名的有着当代贫民窟之称也是枫桥拆迁最早经济利益和权力受害最为严重的有:富康小区、林枫苑小区、枫秀苑(枫江苑)小区这些小区的当地业主居民他们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对于上面的政策文件等等都不知情,所以呢一般都是由当时的乡镇村委会一级所谓的领导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被当时拿着狮山街道的搬迁补助金来当做枫桥街道的拆迁补偿,而且在那房子的时候都是被限制指定的,抓阄产生,甚至还有被指定限制只能够拿顶楼或者底楼的,严重侵犯了民众的权益,使得很多家庭因拆致贫、因拆返贫等等,也许有些人要说是我们这些人贪得无厌有很多传说拆迁暴富等等故事那确实是有,但不是我们!我们是深受其害的一群,都有原始档案材料都可以公布出来当时有多少面积多少家产等等,如果按照了国家正规的拆迁安置补偿的话那么我们就毫无意见可说,所以我要求政府如果有哪级政府哪个部门哪个清官愿意出来彻底调查,愿意来详细的征求倾听一下我们这些拆迁居民的心声还给人民群众应有的公平公道以及合法权益的话那么真的是人民群众之福啦,可有谁会去做这些吃力不讨好得罪人的事情呢?还有就是枫桥街道的股份制合作社问题等等我就不在这儿一一述说了,反正只要是真正是为人民群众利益着想真正的为人民群众去谋福利维护权益有着毛泽东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品德的人民政府的公仆,在我们习主席的反腐倡廉从严治党的方针政策之下都会得到一个完美的结果,使人民群众早日过上幸福祥和稳定团结的小康生活!在此声明一点:本人对公不对私,一切都是对事不对人,就事论事而已,如有得罪之处敬请谅解!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一是关于拆迁安置工作。由于不同阶段实施拆迁所适用的高新区拆迁政策不同,不同阶段被拆迁人之间的补偿、安置方面确实存在一定差异。拆迁政策均以保障被拆迁人利益为前提,确保拆迁群众安居乐业。枫桥街道在实施拆迁过程中,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切身利益,同时做好拆迁群众后续各项服务工作。二是关于动迁小区综合改造工作。为了给辖区动迁小区居民提供更美好的生活环境,从2016年开始,枫桥街道逐步对所有老旧动迁小区进行高标准综合改造,这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好事和实事,街道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首批8个动迁小区的综合改造工作在去年底基本完工,小区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今年将对剩余的12个老旧动迁小区进行综合改造。综合改造不仅注重道路、绿化、管网、停车位等硬件的提升,更注重软件的优化,既通过加快集体物业公司内部改革,加快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进程,促进物业服务水平的提升。改造过程中,街道注重倾听和采取各方面合理意见和建议,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在此,我们诚邀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希望您积极投身到美好家园建设中去,共同维护好小区环境。祝您幸福安康。【枫桥街道】
说了这么多你想表达什么?再给你几套房?像林枫苑早拆迁的现在看确实吃亏了,但当时房价不高,好多村民本来可以拿两套房,是自己放弃了一套房,这能怪谁呢?可以说,拆迁后,大多数村民生活水平是提高了,经过十几年的工作,大多数村民还买了房。当然,一些人赌博败家的大有人在,一些人黄赌毒败家了难道怪zf。
我家解放前是地主,有良田千亩,现在要求政府把地还给我们家!前段时间股灾亏了几十万,要求上证公司还给我!我初恋和别人结婚了,要求法院判决她婚姻无效和我结婚!
听说新区动迁小区有改造的,没听说姑苏区、吴中区有改造的。听说姑苏区动迁小区车位收费,吴中区动迁小区车位收费,也要一百一个月吧………新区政府是不是要想想对老百姓太好了,现在的新区动迁居民是不是巨婴!!!改造说不好,不改造说不好,收点车位费改善环境解决二手车僵尸车问题,要烦个半死。发现了没,反正把你们政府所有的关心当驴肝肺。还自以为是,天天上升自己的高度,把自己当年动迁的奉献天天唠叨成自己的伟大,反正你们政府要一辈子养我是不是!!你们简直是我们动迁居民里的败类!!毁我们动迁居民的名声,不要再自以为是的代表我们了!!
与民争利,人民政府为人民?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拆迁安置工作。由于不同阶段实施拆迁所适用的高新区拆迁政策不同,不同阶段被拆迁人之间的补偿、安置方面确实存在一定差异。拆迁政策均以保障被拆迁人利益为前提,确保拆迁群众安居乐业。枫桥街道在实施拆迁过程中,切实维护拆迁群众切身利益,同时做好拆迁群众后续各项服务工作。
二是关于动迁小区综合改造工作。为了给辖区动迁小区居民提供更美好的生活环境,从2016年开始,枫桥街道逐步对所有老旧动迁小区进行高标准综合改造,这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好事和实事,街道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首批8个动迁小区的综合改造工作在去年底基本完工,小区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今年将对剩余的12个老旧动迁小区进行综合改造。综合改造不仅注重道路、绿化、管网、停车位等硬件的提升,更注重软件的优化,既通过加快集体物业公司内部改革,加快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进程,促进物业服务水平的提升。改造过程中,街道注重倾听和采取各方面合理意见和建议,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在此,我们诚邀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希望您积极投身到美好家园建设中去,共同维护好小区环境。
祝您幸福安康。
【枫桥街道】
您好!你的回复我已收悉。果然在我的意料之中啊,洋洋洒洒,冠冕堂皇!貌似说的很对很好。因此针对您的回复我的答复如下:一、不管是哪个阶段实施的动迁安置都应该是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法、物权法基础之上的吧,总归还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把,请您看看枫桥街道从开始到现在的一些列所谓的动迁政策和文件有没有触犯我上述几条法律法规的内容在内呢?还有就是关系到人民群众最最切身利益的私有财产难道随随便便的一个地方基层领导机构就能够随意制定所谓的拆迁文件和规则?!随随便便就能够欺骗剥夺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在经济补偿上面受到的损失由谁来承担赔偿呢?!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为人民服务!这句话因犹在耳,难道只是你们用来做牌坊用的吗?!二、关于动迁小区的改造人民群众不是说不好,可是应该要让居住在动迁小区的枫桥动迁户门自己来说应该怎么改造,不是把原有的仅有的一点点绿化毁掉全部铺上沥青变成车位吧?!那么这些群众住户在夏天就会深陷在水深火热之中煎熬,试想一个小区的绿化少得可怜楼栋之间都没有了一丝丝绿化这场面简直是恐怖至极。还有就是如果需要毁绿拆围墙等等这种事情应该召开业主代表大会进行讨论表决而不是由社区街道进行强行私做!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应该跟业主委员会签订,而现在的业委会连公章都没有,简直就是个摆设而已。动迁安置小区没有维修基金那么理应由政府来承担公共设施设备和房屋维修责任!三、据我所知毁绿改造扩建小区车位是为了下一步强行实施收取车位费!一切都是为了经济利益考虑。据说还要提高物业费价格等等。这才是你们改造的根本所在吧。
楼主直接说能否拆迁房还给政府,还你乡村大别墅可以吗?
政府花3个亿,就为了赚你每个月的35块钱停车费,还要倒贴人工成本?
2018-4-21 08:4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