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招标编码:cbl_20190408_101924929
开标时间:2019-04-2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65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净月开发区新建道路排水工程可研及环境评价经由上级主管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编号2019-42的采购任务通知书,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按照招标人委托,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9年净月开发区新建道路排水工程可研及环境评价
2.2 招标内容:新建道路排水工程可研及环境评价(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
2.4 采购预算:人民币65.44万元(最高控制价:可研:63.44万元,环评:2万元)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资质等级乙级资质`证书,同时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上述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2016、2017、2018年)(如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来请去银行开具`);
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具有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
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2017、2018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职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良好记录(详见财库【20162019年公告〗125号)。(截图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档案`。(截图并加盖公章)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4 月 8 日至2019年 4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文件如下:
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近三年不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6、2017、2018年)(如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来请去银行开具`)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原件;
6)提供近三年投标人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材料原件(2016、2017、2018年,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
7)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良好记录截图。(截图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档案`。(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上述要求的材料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4 月 29 日 8 时 30 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 万元整。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备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备案注册登记表”办理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刘先生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