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吴中区阳光城愉景湾名苑的准业主,对于阳光城集团、苏州汇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阳光城物业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物业”)的涉嫌违法私自赠送叠加别墅区域几乎全部绿地给下叠业主,向贵部门反映,希望贵部门积极处理开发商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
开发商目前将叠加别墅区域内几乎全部公共绿地均划归下叠业主,并造门上锁,上叠业主从北门入户,完全没有使用能力。有些下叠的业主占用公共绿地面积甚至高达80平方米。然而,这些面积完全不在下叠业主的房屋产权证面积之内,下叠业主没有任何权利独占该等公共绿地。为了向消费者展示下叠所“拥有的私家园林”,开发商将下叠样板房门口的公共绿地全部铲去,铺上水泥变成了一楼的私家领地。有些下叠业主在开发商的迷惑下,甚至已准备对该等公共绿地高筑围墙。然而,开发商并无权力擅自处置属于业主公用的绿地,开发商对公共绿地的土地出让金成本其实是上、下叠业主共同分摊的,下叠业主从来没有单独为其所谓的“私家花园”支付过任何单独使用费,下叠门口的公共绿地也从来没有体现在下叠的购房合同中。开发商为了高价销售下叠,私自将广大业主共同的绿地承诺送给下叠,欺骗了下叠业主,也严重侵犯了上叠业主的居住权利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经核实,合同补充条款第十三条:对花园、露台、地下室、阁楼、设备间、平台等附带使用空间的补充约定。1、买受人对其他购买附带底层或顶层花园、露台、地下室、阁楼、设备间等附带使用空间(如有)的商品房的业主拥有相应上述部位没有任何异议并不主张任何权利,买受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对其他购买人附带的上述部位的所有权利。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谢谢!吴中区住建局
开发商为了获利最大化,他才不管你能不能使用,先卖了钱再说。
阳板房前后院
奸商无处不在
俗话讲:“天下物业一般黑”,业主都是弱势的。
万恶之源开发商!!!底楼业主说多出二三十万院子是卖点,楼上业主说是公共绿化,规划局一查确是公共绿化;别墅业主说花了这么多钱区域分割是卖点,高层业主说小区配套绿化是共有的凭啥搞隔离,规划局一查确是统一规划不得隔离。
奸商无处不在,阳光城就是最烂那一个...
已经有业主接到开发商打来的电话,开发商各种冠冕堂皇的托词,但没有提出任何解决问题的方法,希望这个帖子不要用“开发商已取得业主的同意或与业主已达成一致意见”之类的词汇来敷衍解决。
阳光城开发商居然搞了个说法:全体业主拥有绿地(前院后院)所有权,但下叠拥有前院后院使用权。
请问谁给他这个权利。
今天规划局明确表示,规划图上根本没有院子的门,属于开发商私自违规加装。
人家下叠多花了几十万,不是为了花园,为了啥,还没上叠光线好。所以上叠不要嫉妒了,关你什么事。
这不是嫉妒不嫉妒的事,拿着公共的东西卖给你个人,本身就是不合法,你可以去要求开发商进行所有权分割,给你出证明是你的,要不然就仅仅是一个空头支票而已,你买了说明你想贪这个没有任何法规支持的便宜,想要私家花园可以去买独栋啊
下叠多花几十万是因为下叠面积多了60个平方好吗?
下叠的单价好像还便宜2000哦
恳请政府部门予以回复,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关切的地方抓起,以实打实、心贴心的举措造福于民,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取信于民。只有群众认可了、满意了,党群、干群关系拉近了,作风建设才是真正见成效、得人心。
开发商为挣钱,违法售卖,各种欺骗是他们的惯用手法。拿公共绿地违法私自售卖,又敢出剧分割权,害了买了小区所有业主。开发商买完就跑。完全是个不负责的开发商,不愧为苏州第一不诚信的开发商,名副其实。
院子私有后,绿化率绝对达不到规划要求,在苏州这样信息相对比较公开透明的城市,不相信开发商在这种情况下能够出具分割权,要不然太不把政府监管部门放在眼里了吧
阳光城在全国的项目忽悠功夫了得,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这个是在自掘坟墓。
关系没走到位!!!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经核实,合同补充条款第十三条:对花园、露台、地下室、阁楼、设备间、平台等附带使用空间的补充约定。1、买受人对其他购买附带底层或顶层花园、露台、地下室、阁楼、设备间等附带使用空间(如有)的商品房的业主拥有相应上述部位没有任何异议并不主张任何权利,买受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对其他购买人附带的上述部位的所有权利。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谢谢!
吴中区住建局
2017-12-13 12: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