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金山路狮山御园22-105,院子属于公共的,毁坏绿化,浇了水泥地,作为私用,业主反映,物业不作为,要求恢复绿化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中队已派人员现场查看,该处为一楼庭院内绿化,在其签订的购房合同内明确表述,由购买该房屋的业主专属使用,如您需了解相关情况,请咨询物业。【狮山街道】
合同明确规定院子是属于公共的
太不像话了,这样的人家,要彻底清除,彻查。
彻底清除该小区{:huffy:}
这样的行为简直就是自私自利到了极点,小区的绿地是公共的,这些人为了一己私利肆意妄为,这种行为让人发指!请城管相关单位严肃处理,还小区绿化!!!!
开发商为了1楼快点卖掉,把公共绿化送给了1楼业主
2018-2-6 15: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