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通过拍卖获得一工业地块,其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是我个人,2010年出于无奈用一个法人是我的有限公司向发改委立项并办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最终通过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随后在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被卡(不能申请房屋初始登记),被告知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权利主体一致的证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我想咨询的是:我的有限公司从开始建房到竣工验收都没投入一分钱(所有资金都是我个人自筹的,公司账户相关房屋建设的固定资产一直是零),能否找某个政府部门出具权利主体一致的证明【因为合法建筑的报批必须由公司出面,由于历史问题(政府当初许可个人拍卖工业地的失误造成的)要我个人吞苦果有失公平】,恳请告知,谢谢!!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国土资源局确认,如反映人愿意缴纳税收等费用可以在办理土地交易(转让)手续后办理不动产登记,具体可咨询业务科室电话:63103385。谢谢您的关注!
2018-6-12 23:3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