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八月底已经告破三个月一点消息都没有!相城区中心商贸城派出所的回复是移交检察院,检察院的答复是没有。到底是派出所的问题还是检察院的责任?办案民警手机都把我拉黑了,我搞不懂,这么简单明确一个案件执法机关还准备拖多久,是能力不行,还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执法机关是该维护公民的权益还是该充当罪犯的保护伞?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经查,2018年5月27日中心商贸城派出所接到铁塔公司员工报案,称文灵路玉成路口的一个通信铁塔的桩被人破坏了。我局于当日立案侦查,并通过大量工作于6月中旬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徐某、付某、徐某某四人抓获,分别处以刑事拘留。7月5日,我局将相关案件材料移交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四人涉嫌故意损毁财物,但无逮捕必要。目前,该案仍由我局进一步处理中,该四人被我局处以取保候审的强制手段。
2018-12-3 15:18:37